公司法是規範企業設立運營的根本大法,中國大陸為進一步完善商事制度之根本性框架,於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公司法(修訂草案)》),並正式對外公開徵求意見。

依據修法的說明,此次《公司法(修訂草案)》共15章260條,實質新增和修改70條。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完善國家出資公司特別規定、完善公司設立、退出制度、優化公司組織機構設置、完善公司資本制度、強化控股股東和經營管理人員的責任、加強公司社會責任等方面。

此次修法影響廣泛而深遠,亦與大陸台商之企業日常治理息息相關。KPMG China Practice偕同安侯法律團隊推出《中國公司法修訂草案 七大重點觀察》特刊,從法律、稅務及公司登記規範等各個面向,析述七大實務重點,以利快速掌握此次修法之主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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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ra-liu

國際新秩序整合策略辦公室主持人,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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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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