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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議題

企業皆面臨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各企業所受影響程度有所不同。隨著氣候變遷影響加劇,投資人及監管機關更加重視財務報表內氣候相關資訊揭露的透明度。

財務報表並非提供氣候相關議題資訊的唯一管道(因企業亦預期於年報中提供更全面的揭露),惟財務報表的資訊揭露仍扮演重要角色。

企業如何在財務報表中揭露氣候相關議題對其產生的影響,將取決於具體事實及情況,包含企業受影響的性質及範圍。因此,企業決定應提供哪些資訊之時,需要審慎考量其重大性。即使某些資訊在短期內並未產生財務影響,該資訊依然可能相當重要。

本文主要聚焦於現行IFRS®準則如何協助企業在財務報表中揭露氣候相關資訊。針對潛在影響更全面的討論(包含衡量及認列的影響),請詳KPMG氣候變遷資源中心

本文亦聚焦於企業需要考量的其他事項(主要反映投資人及監管機關的期望),例如企業年報與財務報表的一致性。

投資者質疑財務報表缺乏足夠之氣候相關資訊揭露,並尋求較為透明及明確之揭露。目前的報導季是企業掌握時機,透過改善其對氣候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彌補此資訊落差的機會。

FRS會計準則並未明確提及氣候相關風險或機會,但該等準則隱含規定,若企業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所考量之氣候相關事項為重大,應於財務報表中作相關揭露。為回應投資者及監管機關的期望,企業可能需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之整體規定,於此方面作出進一步的揭露。

非財務資訊與財務報導之間之連結十分關鍵。雖然年報前半部分與財務報表可能提供不同性質之資訊,在適當情況下該等資訊仍然須保持一致。若財務報表之相關關鍵假設與年報前半部分所揭露者不同(例如,淨齡承諾),則企業可能需考量於年報中說明兩者之差異。

細節探討

無論係源於氣候變遷之實體影響或低碳經濟轉型所產生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正促使企業作策略性決策予以應對。對於部分企業而言,風險及機會直接且易於辨認;對於部分企業而言則較不直接,風險及機會可能廣泛分布於企業價值鏈中且較不明顯。

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希望了解氣候相關事項如何影響企業,包含經營模式、現金流量、財務狀況、財務績效。使用者需要相關資訊,以評估企業如何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以及企業長期將受到的影響。

投資人特別擔心未取得有關企業遭受不利因素的充分資訊,因此本文聚焦於氣候相關風險的議題。企業對氣候相關風險的因應可能影響諸多會計領域,包含揭露。

IFRS準則未明確指出氣候相關風險或相關事項,惟編製財務報表時若所考量之氣候相關事項係屬重大,準則規定企業應於財務報表中進行相關揭露1

以投資人為出發點之資訊攸關性

為了作出投資決策,投資人希望取得氣候風險和機會將如何影響企業的相關資訊。企業決定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哪些氣候相關事項時,需要進行重大性判斷。依據IFRS準則,若資訊之遺漏、誤述或模糊可被合理預期將影響一般用途財務報表之主要使用者以該等財務報表(其提供特定報導個體之財務資訊)為基礎所作之決策,則該等資訊係屬重大。[IAS 1.7]

影響的重大性因企業而異並取決於多項因素,包含企業所屬產業別,地理位置、適用法規、企業之商品/服務及供應鏈。

對於某些企業而言,尤其是隸屬高風險產業2之企業,相關風險可能相當重大並可能對企業未來經營模式、投資重點、產品、營運成本、供應鏈韌性、資金取得成本產生重大影響。

審慎考量重大性,將成為符合使用者預期的關鍵議題。重大性同時涉及量化與質性因素的考量。即使資訊在金額方面並不重大,也可能在性質方面係屬重大。例如:

  • 對於某些公司(例如屬高風險產業之企業)而言,量化影響可能重大。
  • 對於在近期報導期間未產生重大量化影響之企業,管理階層可能需提供說明,因為在質性層面可能對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而言係屬重大。
  • 對於尚未完整評估潛在未來影響的企業,在質性層面,未完全評估可能係屬重大,因此企業可能需要提出相關說明。

IFRS準則的揭露規定及氣候相關資訊

總體要求

財務報表使用者期望企業提升氣候相關揭露的透明度。為符合預期,企業需同時考量具體揭露規定及IAS 1的整體規範。

例如,IAS 1第112段規定應揭露對了解任一財務報表係屬攸關但未於財務報表其他地方列報之資訊。IAS 1的第17(c)段(c)指出,在某些情況,企業可能需要納入額外資訊揭露,以實現財務報表當允表達。


重大判斷及估計值

考量氣候相關風險對於資產、負債認列及衡量的影響時,許多企業面臨不確定性。投資人及監管機關期望企業充分揭露編製財務報表最重大的假設、估計值及判斷,以了解上述事項是否受到氣候相關事項的影響及如何影響。高度不確定性存在時,企業亦可考量提供敏感性分析及相關揭露。

IAS 1規定對管理階層的重大判斷及估計應進行具體揭露,包含:

  • 管理階層適用企業會計政策過程中所作對財務報表認列金額具有最重大影響之判斷。
  • 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其他主要來源之資訊,該等假設及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IAS 1.122, 125]

在某些情況,氣候相關風險之重大假設改變未必造成下個財務年度資產、負債衡量的重大調整,惟長期而言,需進行重大調整的可能性可能重大。於此等情況下,即使重大調整的風險相對較低,考量投資人之預期,企業可能仍需考量揭露氣候相關風險之重大假設。

IFRS準則將有助於相關揭露。以下文章包含涉及重大判斷及估計方面之攸關揭露所需考量因素。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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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財務報導和財務報導的良好銜接相當關鍵。

雖然年報前半部分所提供的資訊可能與財務報表的資訊在性質方面有所差異,但兩者在適當情況下仍應保有一致性。再者,如果企業在年報前面部分已做出揭露氣候相關的承諾,財務報表所採用的假設應保有一致性。

然而,鑒於IFRS準則的規定(如下所述),年報前半部分與財務報表所採用的假設可能存在差異。

  • 因為潛在重組通常不符合IAS 37「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中負債認列之標準,在年報前半部分所討論的潛在企業重組可能不會造成財務報表中認列與重組有關的義務。同樣地,當依據IAS 36「資產減損」進行減損測試時,潛在重組不應計入使用價值中。
  • 年報前半部分亦有可能提及與潛在新法規有關之風險。潛在新法規可能屬於長期風險,但該風險通常不會影響財務報表,因為法規通常在已實施(或實質上已實施)時才會於財務報表中產生義務。相對地,即將發生的法規變動可能影響管理階層在進行非流動資產之減損測試時,對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報酬的預期。
  • 年報前半部分可能已討論某些氣候相關事項,且管理階層在編製財務報表時已考量相關事項,但管理階層的結論為無須揭露相關資訊。其可能原因為,管理階層判斷上述事項發生的可能性相當低,抑或於未來發生時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將不重大。因此,管理階層作出無須揭露相關事項的結論。

於上述情況,為處理資訊落差,揭露假中之重大差異及差異原因將有助於使用者了解與調節年報前半部分與財務報表間之資訊。例如,企業可考量為何財務報表中,估計所採用的重大假設與年報前半部分揭露的淨零排放承諾/情境與影響並不一致(例如,減損測試所採用的假設與年報前半部分提及的「巴黎協定假設」4,兩者不一致。)

監管機關的未來預期

氣候相關資訊為許多監管機關聚焦的重點領域。部分監管機關已發布指引,強調編製財年報(包括財務報表)時將氣候相關事項納入考量的重要性。

例如,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5聲明中強調,歐洲國家證券監管機關審查上市公司2023年報時,氣候相關資訊將是審查重點之一。ESMA近來亦發布氣候相關揭露的報告,該報告係針對特定歐洲企業的2022年度財務報表。ESMA期望企業在評估及揭露氣候相關事項對財務報表之編製產生多大影響時,應考量該等釋例。

相似地,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6已將氣候相關風險列為年報審查重點之一且已行之有年,包括漂綠7、氣候相關風險之揭露及對資產減損假設的影響。

英國財務報告理事會(FRC)8例行審查專題審查(thematic reviews)中亦將持續聚焦於氣候相關議題。

其他監管機關亦可能效仿並聚焦於此主題。

準則制定之發展

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已發布首批兩號IFRS永續揭露準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S1 號 「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該等準則旨在提供資訊以協助投資人評估永續相關風險及機會對企業展望之影響,而準則之規定將強化永續資訊與財務報表之連結。如欲取得更多資訊,參見永續報導的頁面。

ISSB正發展目標行動,俾強化氣候相關及其他不確定性對IFRS會計準則之適用。其提議之行動包括撰寫釋例、闡明或改善現有規定,並向IFRS解釋委員會進行諮詢。

此外,歐盟委員會已發布首批12號歐盟永續報導準則(ESRSs)。並且,該等ESRSs要求企業提供下列事項之相關資訊:因應重大永續主題之治理及策略、該等主題所產生之影響、風險及機會,以及量化指標及目標。

管理階層可採取之行動

  • 編製財務報告時須考量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及其財務影響。
  • 對於氣候風險相關的重大判斷及假設的揭露,同時考量量化與質性之重大性。
  • 提供明確且充分的揭露,尤其是受氣候影響的重大判斷及估計值。
  • 確保企業於財務報表中相關領域所採用的假設具一致性,且相關資訊應與年報前半部分中所述的氣候相關資訊保持同步。出現不一致狀況時,考慮在年報中加以說明。
  • 考量監管機關發布的相關指引。
  • 為ESRSs的強制採用做好準備(如果與企業攸關),關注各地採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情況,並考量自願採用。

 


 

1 參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之相關教育性文件

2 高風險產業的例子包括能源業、金融業、運輸業、材料及建築業、農業、食物及林業。

3 英國認可理事會(UK Endorsement Board)於其一般研究報告及其對英國公司2022年報的分析中,強調其辨認出的關鍵連結主題。

4 「與巴黎協定一致的假設/指標」是指與巴黎協定一致的指數。巴黎協定旨在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限制在遠低於攝氏2度(以工業化時期前為基準),並努力將氣溫升幅控制於攝氏1.5度。

5 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6 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7 「漂綠」是一種對公眾或投資者提供誤導性/錯誤資訊,從而使其誤判企業產品及營運對環境的影響的行為。

8 英國財務報告理事會(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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