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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議題

世界各國政府正在推行計畫方案鼓勵企業轉型至更環保的能源以及減少污染物排放。這些計畫方案可能呈現很大的差異,企業於確認其會計處理時對於各計畫方案下相關權利及義務之了解至為關鍵。

所需考量因素包含:

  • 計畫方案之條款內容為何?
  • 義務何時產生—即何者為義務事項?
  • 是否很可能導致資源流出?
  • 清償義務的成本為何?
  • 企業在計畫方案下所擁有的權利,是否符合資產的定義?

了解排放或綠色計畫的主要條款,是確定企業是否負有義務以及如何計量相關義務的關鍵第一步。

細節探討

計畫方案之條款內容為何?

為了決定合適的會計處理,企業需要考量以下問題。

  • 計畫方案的設計目的為懲罰抑或是鼓勵企業?例如,計畫方案是為了懲罰產生污染的企業,抑或是鼓勵使用或生產環保能源的企業?有些計畫方案可能同時包含懲罰以及鼓勵目的—例如,總量管制機制(cap and trade schemes)。
  • 計畫方案屬於自願性抑或是強制性,以及由哪個主管機關管理?例如,懲罰計畫方案可能由政府機關制定,而鼓勵計畫方案則由行業組織制定。
  • 根據計畫方案,企業應採取哪些行動?例如,企業係不得超過某個目標(例如,二氧化碳排放量),或是企業應達到某個目標(例如,環保車輛的銷售量)?
  • 如何清償因計畫方案而產生的義務?有些計畫方案可能要求企業支付罰款或提交額度。其他計畫方案可能要求企業制定補救計畫並調整其未來營業活動。
  • 企業是否可以出售或交易自計畫方案中所取得的權利?如果計畫方案涉及許可憑證或額度,是否已建立交易所或交易平台?

 
通常評估企業在計畫方案下所負義務的相關準則為IAS 37(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包含IFRIC 21(公課)所提供的指引。

如果企業根據計畫方案取得權利,則可能亦需要考量IAS 2(存貨)、IAS 20(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輔助之揭露)及/或IAS38(無形資產)。


於計畫方案下何時產生義務?

一般而言,強制性計畫方案的相關義務係因法律而產生。然而在某些情況下,企業的既定慣例或外部溝通可能導致推定義務的產生—例如,企業雖可選擇於未來推動補救計畫,但已承諾購買許可憑證解決其違規排放問題。[IAS 37.14(a)]

相反地,如果企業意圖改變未來經營方式,則不得認列負債準備—即,企業不得針對未來營運損失認列負債準備。[IAS 37.19, 63] 

各國政府可能正針對該領域推動新法律或更新現行法律。企業僅於幾乎確定新法案將依草案立法通過時,始能於財務報表中反映該法案的影響。[IAS 37.22]


是否很有可能流出資源?

某項計畫方案是否流出資源可能並非相當明確。如果計畫方案不需要流出資源,則不應認列負債準備。例如,如果企業可以藉由減少未來排放或改變產品組合補救其違規,則不會產生負債準備,因為無須流出資源清償該義務。[IAS 37.14(b)]

再者,如果計畫方案沒有針對未達成目標而收取定額罰款及/或沒有設立相關許可憑證的交易市場,則企業需運用判斷以決定是否能可靠衡量義務金額。[IAS 37.14(c)]


清償義務的成本為何?

如果計畫方案的條款明定未達成目標的罰款或計算罰款金額的公式,則義務的衡量通常較為直接且明確。[IAS 37.36]

然而,有些計畫方案可能要求企業向其他公司購入額度或許可憑證—例如,總量管制制度。該要求會增加衡量的難度,特別是在許多額度的銷售及購買交易是私下進行的時候。[Insights 3.12.510]

此外,倘若企業打算於未來以自行產出之許可憑證或額度清償義務,則其衡量可能十分具有挑戰性。


企業根據計畫方案所擁有的權利是否符合資產的定義?

企業可能透過政府或管理計畫方案的其他機構取得權利,例如「許可憑證」或「額度」。除了使用許可憑證及額度清償義務外,企業可能可將其出售給其他公司。有些企業亦可能會以交易為目的而購入該等權利。

企業應考量該等權利是否符合認列為資產的相關條件,並決定應採用的適當準則—即, IAS 20(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輔助之揭露)、IAS 2(存貨)或IAS38(無形資產)。如果許可憑證或額度沒有活絡交易,該等資產的衡量會可能會較困難。 [Insights 3.8.73, 3.3.160, 4.3.110]

揭露

企業應針對認列、衡量與排放或環保計畫方案相關負債準備及資產時所做的重大判斷與估計,提供明確且有意義的揭露。

管理階層可採取之行動

  • 了解企業已適用或可能適用的現行及潛在排放或環保計畫方案。
  • 判斷計畫方案何時將產生義務,以及何時將符合認列負債準備的條件。
  • 評估自計畫方案取得之權利(例如許可憑證或額度)是否符合認列為資產的相關條件,並決定應採用的適當準則。針對認列、衡量負債準備及資產時所做的重大判斷與估計,提供明確且有意義的揭露。

 


 

1本文已反映2022年6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解釋委員會議程決定“低排放車輛負額度——《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IAS 37)”進行更新。

 

本文所指“Insights”即KPMG刊物 Insights into IFRS®(《洞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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