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選讀 - 2月 - 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個人AMT,有例外規定

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個人AMT,有例外規定 - 2月 - 稅務新知選讀

本期新増5則法規增修及新頒解釋函令說明及5則財政稅務要聞,敬請參閱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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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增修 &新頒解釋函令

  •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修正條文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條文   
  • 核定資產重估價所適用躉售物價指數及物價倍數表   
  • 列報乘坐國際航線飛機之交通費應檢附憑證相關規定   
  • 不動產遺囑信託符合自住要件  房地可享自住稅率

財政稅務要聞

  • 臺英雙方預訂於110年9月進行首次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   
  • 以簽訂合約方式將盈餘移轉至國外  不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規定計算所得額   
  • 營利事業租稅優惠減免之所得額  勿疏忽應計入基本所得額   
  • 營業人轉售紅單或預售屋營業稅稅負大不同   
  • 房地登記給子女  須考量贈與稅及日後出售時之房地交易所得稅 

因本所月刊之重新規劃及安排,本月刊原名「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自本期(2020年8月)起更名為「稅務新知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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