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從中國退場必知的註銷新規

2019/05/28
 

中國大陸自2014年3月實施新《公司法》,推行註冊資本認繳制、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以及簡化登記事項,該三項改革措施大幅降低公司設立門檻,同時也衍生「設立易、註銷難」的現象。為優化企業退出市場的管理機制,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16年12月發佈《關於全面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簡易註銷登記改革),明確自2017年3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實行簡易註銷程序。隨後於2018年1月,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簽發《關於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的通知》,兩部門共同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今年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等五部門聯合簽發《關於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工作的通知》,而國家稅務總局於5月更進一步發佈《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進優化稅務註銷辦理程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優化稅務註銷辦理程序),從擴大即辦範圍、簡化註銷前業務辦理流程、減少資料報送等三個方面,對現有政策作出細化、補充和完善,新措施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簡易註銷登記改革適用範圍

簡易註銷登記改革適用範圍

優化稅務註銷辦理程序

優化稅務註銷辦理程序

吊銷營業執照之風險

吊銷營業執照是登記管理部門對企業的一種行政處罰,但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該企業法人才能正式消滅,對於不再繼續經營的企業,應主動按照規定辦理註銷手續,以避免衍生相關風險以及負面影響。

中國稅務月刊

兩部門黑名單制度

兩部門黑名單制度

KPMG觀察

中國大陸近年來經濟環境劇變,實務上常見經營不善的企業,誤有吊銷營業執照即可自動註銷的僥倖心態,隨著跨部門聯合懲戒制度的推行,一旦列入「黑名單」將面臨「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動影響,除了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將衍生任職限制的負面影響,同時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當事人的稅收信用記錄將被永久留存。因此,我們建議有業務轉移計畫的企業,應儘早做好適用簡易註銷或進行一般註銷的評估作業,或進一步結合外部機構提供專業協助,合規退場以免後患無窮。

作者


林嘉彥  執行副總

潘美紅  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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