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選讀 - 2016年3月號

稅務新知選讀 - 2016年3月號

本期法規增修摘錄「台義租稅協定」及「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之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與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智慧財產權研究發展支出加倍減除金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共二則。財政部核釋部分摘錄一則為「身心障礙者輔具支出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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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新知選讀

法規增修&新頒解釋函令

  • 我國與義大利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 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之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與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智慧財產權研究發展支出加倍減除金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 身心障礙者輔具支出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規定

財政稅務要聞摘錄

  • 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及客戶國內外旅遊支出,列報費用之規定
  • 以「專櫃」或「合作店」型態營業,發票開立大不同
  • 欠稅如已遭行政執行分署強制扣薪,稽徵機關可否塗銷禁止財產處分?
  • 公寓大廈管理員代收復查決定書是否產生送達效力?
  • 合夥未辦營業登記,應對全體合夥人課稅

稅務新知選讀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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