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重点监管活动如下: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 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其包括提高准入标准、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以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五项主要内容;
  • 发布了《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其他等六个维度评价,将综合风险等级划分为1-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高。

✦ 香港金管局

  • 发出经修订的《监管政策手册》模块CA-B-1“逆周期资本缓冲(CCyB)—实施方法”,为香港引入一个正面、中立的CCyB;
  • 发布了其《监管政策手册》新单元MR-1“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和MR-2“信用估值调整(CVA)风险资本要求”,规定了所有在当地注册的认可机构在计算其市场风险和CVA风险资本费用时应采用的最低标准。

✦ 巴塞尔委员会

发布了一份关于在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框架下解决 “粉饰账面”行为的潜在措施的磋商,旨在通过要求参与G-SIB评估工作的银行报告和披露用于根据报告年度的平均值而不是基于年终值来计算G-SIB评分的指标。

✦ 金融稳定委员会

发布了关于支持处置中业务连续性安排的修订版指南,针对2016年指南的各个部分,具体说明了当关键共享服务数字化时,监管机构和企业应该如何考虑这些服务在处置中的连续性。

✦ 美联储

宣布了一项最终规则,更新了其监管的的某些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市场公用事业的风险管理要求,对操作风险管理的四个关键领域的现有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

✦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 发布了致金融咨询公司首席执行官的“亲爱的执行官”信函模板。信函列出了FCA 的调查结果,并强调了公司需要改进的地方;
  • 发布了致活跃于消费贷款市场的公司首席执行官的信函模板。信函中频繁提及消费者责任,并在三个 “重点领域 ”下阐述了FCA在消费贷款市场的优先事项。

✦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

发布了一份关于揭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资本要求的信息文件,解释了住房贷款资本充足率规则的运作方式,并探讨了两个关键问题。

✦ 欧洲议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

通过了关于各种规模银行有序退出市场的新规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经济负担和道德风险。其中提到,无论银行的规模大小,只要评估认为符合公共利益,就应适用处置框架。

✦ 欧洲央行

发布了2023年银行监管年度报告,列出了欧洲央行以其监管身份开展的各种活动,包括授权和执法方面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