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俗稱碳關稅),以達成歐盟所設定之減碳目標,自2023年起針對進口至歐盟之高碳排產品需自主申報碳排放量,並於2026年開始徵收碳關稅,2021年11月於格拉斯哥舉行的COP26,規劃於2030達成中期減排45%目標及2050淨零碳排已是全球共識,全球減碳與淨零碳排目標,對於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所造成之衝擊已無可避免。儘管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在台灣逐漸受到重視,台灣低碳轉型之立法如能順應全球立法趨勢,提早調整及佈局,將可減少衝擊並強化競爭力,有鑑於此,國立臺灣大學商事法學中心、公司治理專業人員協會、元照出版公司、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特於今(23)日舉辦【全球永續揭露框架下企業永續發展】研討會,邀請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及多位學界、業界專家分析在全球永續揭露的框架下,企業該如何推動永續發展。

KPMG安侯建業主席陳俊光則說,為因應全球減碳與淨零趨勢對企業所造成的影響,投資構除關注財務報表資訊揭露外,非財務資訊之揭露亦相當重要,全球對於氣候相關之揭露標準各異,因此,為使全球企業永續報告資訊揭露具可比較性及一致性標準,IFRS成立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為全球金融市場制定ESG資訊揭露標準,整合現行三個ESG揭露架構和組織,邁向建立全球一致性、透明的永續揭露標準,建立全球通用之永續資訊揭露架框架,未來企業永續資訊揭露將由自願性變成強制性,顯示企業未來財務績效及整理價值與是否能因應氣候變遷息息相關,與氣候變遷相關之資訊揭露已成為財務領先指標,企業應及早了解及因應。

公司治理專業人員協會理事長馬國柱表示,依2022年5月ICSA及CSIA發佈的研究報告「Roles of Governance professionals in today’s post-pandemic and dynamically changing risk environment」,提醒公司治理專業人員,公司在實踐ESG的責任過程中,對公司治理專業人員一職的認知,有高達70%的公司經營階層表示已經由理念的期許進程對程序的落實,因此建議公司治理專業人員應落實五項關鍵職能:1. ESG風險管理與內控報告之責任2.提升ESG風險發佈至董事會層級並驅動改變3.建議及促進董事會訂定相關ESG風險管理之策略4.促進成立ESG風險管理監督委員會5.參加ESG會議,記錄並整理各方提出之報告。他也指出,CSIA日前也發佈有關公司踐行ESG及氣候變遷的研究報告「Climate Change and The Corporate Secretary:Influencer or Implementer?」顯示,公司在踐行ESG及氣候變遷議題時,被認為應該負責的前四名分別為1.公司治理專業人員:19% 2.董事長/董事會:17% 3.總經理/執行長:14% 4.風險長/道德長:10%。馬國柱說,這足以顯示「公司治理專業人員」更需關注ESG及氣候變遷關鍵議題對公司治理及企業永續發展的影響。

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公司董事總經理黃正忠強調三個重點,第一、氣候變遷加速惡化已成事實,必須加大減碳力道走向淨零排放也會加強速推進,除了能源成本推升的壓力外,排碳付費下碳帳不能當混帳,也成為上市櫃公司監理單位要求企業揭露的法規,公司的氣候治理必須具體落實。第二、獲利良好、甚或在低碳解方是世界要角的公司,但因ESG落地不實與表現不佳,公信力佳的評等機構會仍會將其從ESG永續指數成份股中剔除,有的機構投資人甚至會對全球公佈其不投資的知名公司,驅使更多投資機構跟進。第三、全球ESG投融資興起,但到底是玩真的、玩假的,國際已啓動一個嚴謹檢視的風潮,任意宣稱自己是ESG基金及相關金融商品,都將難逃罰責、除名及信譽風險,此將驅使金融機構投入更多資源,更紥實將ESG導入投融資作業流程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