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再忙也要兼顧權益 今年新增教育訓練費可適用研發投抵

報稅再忙也要兼顧權益 今年新增教育訓練費可適用研發投抵

財經兩部於去年共同修訂「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部分條文,從事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參與研究發展專業知識之教育訓練費用,申報今年的營所稅時,適用投資抵減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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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亞太業務發展中心印尼區主持人

KPMG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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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投抵

去(109)年財經兩部共同修訂「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部分條文,新增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參與研究發展專業知識之教育訓練費用,得於今年辦理109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開始適用投資抵減優惠。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葉建郎表示,上述教育訓練費用範圍包括(1)師資之鐘點費及旅費;(2)受訓員工之旅費及繳交訓練單位之費用;及(3)教材費、保險費、訓練期間伙食費及場地費;除自行辦理外,亦包括委託辦理及聯合辦理。欲適用此租稅優惠之營利事業,需檢附教育訓練項目明細表、參訓人員名冊及執行情形等併同其他支出項目之有關文件,先向經濟部提交申請資格及研發活動認定,再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稽徵機關核定投資抵減稅額。

葉建郎提醒尚未注意此項新增優惠之企業,配合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期間展延一個月,其在6月30日前提交相關文件,符合規定者均可申請適用,惟應留意對於教育訓練支出投資抵減,應為執行研究發展計畫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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