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稅務辦公室- 1月 - 買賣都更房地產,房地合一新舊制之課稅比較、「遺產稅」申報之提醒

買賣都更房地產,房地合一新舊制之課稅比較、「遺產稅」申報之提醒 - 1月- 家族稅務辦公室

本期內容包括:個人參與都更後的房地產,計算交易所得時,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或舊制?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存款、購買指定受益人的保險,是否須申報遺產稅?詳細內容請下載瀏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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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報稅新規定

最新稅務情報

  • 個人以自有房地參與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取得之房地交易,適用舊制或房地合一新制?
  • 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存款,小心遺產稅及民刑責任上身
  • 指定受益人保險對遺產稅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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