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選讀 - 10月 - 權利變換方式進行之都更案件,營業稅計算方式

權利變換方式進行之都更案件,營業稅計算方式 - 10月 - 稅務新知選讀

本期分析說明3則新頒解釋函令,以及摘錄財政稅務要聞6則內容,敬請參閱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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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頒解釋函令

  • 以權利變換方式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營業稅計算公式
  • 共有人交易於變價分割拍賣程序中取得之房屋、土地課徵所得稅規定
  • 「貨物稅條例」所稱專供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到宅沐浴車之審認基準

財政稅務要聞

  • 營業人委託拍賣公司拍賣物品時 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 外國營利事業提供人力派遣服務 無所得稅法第25條規定之適用
  • 支付予出口廠商或其員工、國外經銷商等非屬居間報酬之款項  不得列報為佣金支出
  • 以寄存方式送達之稅捐文書 於寄存之日即生送達效力
  • 同一所得年度不同課稅處分係獨立存在 對處分不服應分別申請復查

因本所月刊之重新規劃及安排,本月刊原名「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自本期(2020年8月)起更名為「稅務新知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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