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爆發,企業應模擬現在及潛在對財務報表揭露及審計程序之影響性,KPMG建議可從下列五大面向思考:

定期揭露

公司應在當地法規要求的範圍內,考慮與新冠肺炎影響有關業務風險的揭露義務。 揭露應針對具體情況,避免使用廣泛或通用的語言。

財務報導

公司應考慮經濟不確定性和市場波動,是否影響會計結論。此外,公司應評估在報告期之後,但在該期財務報表發布之前發生的事件是否需要揭露或可得到的確認。

獲取資訊能力

公司獲取和提供財務報表或訊息的能力可能會受到影響,因此在受影響國家/地區,擁有大量業務的公司,可能會在取得合併財務報表的財務數據時遇到延遲。

財務報導之內部控制

具全球重大業務的公司, 應考量新冠肺炎對財務報導之內部控制是否有所影響。例如,隨著公司修改系統訪問權限,以啟用遠距工作,新的內部控制應該被執行或修訂,而財務報導之內部控制內容的重大變更需進行揭露。

延後報告、申報與溝通

如果公司預估因疫情或旅行限制而導致報告或申報延後,則應與當地相關監管機構聯繫討論。 除非與監管機構達成特定協議,否則不遵守法規和即時申報可能面臨罰則。

此外,根據地區不同,公司可以申請預定的年度股東大會延期,並隨時將任何變化通知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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