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 -7月 - 修正薪資費用減除規定及增訂長照特別扣除額

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 - 7月

立法院近期三讀通過所得稅法增修案,明年申報即可適用,另外近期有哪些重要解釋令?KPMG專家們為你整理如下,並提出觀察及建議:包括修正薪資所得費用得核實減除規定、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明確適用所得稅協定有關「受益所有人」之資格並簡化外國機構投資人適用程序、107年1月1日以後轉讓緩課股票之股利課稅規定、自108年7月1日起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適用證券業的營業稅稅率、放寬債權人得主張強制執行所分配款項為本金之條件等。本期稅務爭議預防與解決案例精選為「「銷貨收入相對應之必要營業成本,縱未能核實認定,亦應推計課稅」,敬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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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增修&新頒解釋函令

  • 所得稅法修正薪資所得之費用減除規定及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核釋所得稅協定受益所有人之相關規定
  • 核釋107年1月1日以後轉讓緩課股票之股利課稅規定
  • 核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自108年7月1日起適用證券業之營業稅稅率
  • 核釋債權人因執行債務人財產而取得分配款項之徵免規定

財政稅務要聞

  • 申請復查期間之末日若為公告調整之上班日 復查法定不變期間不再順延
  • 營業人收受補助款如屬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而取得應開立統一發票
  • 多層次傳銷事業給付個人參加人業績獎金或補助費屬銷貨折讓 不得重複列報支出

稅務爭議預防與解決案例精選

  • 銷貨收入相對應之必要營業成本,縱未能核實認定,亦應推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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