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於2015年2月2日發布令釋修正放寬前揭免再就受控交易進行個別分析之金額標準,並自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起適用。本次免再就受控交易進行個別分析之金額標準,係在KPMG協助ECCT提出之建言下 所作的修正,對台灣移轉訂價法令遵循環境更趨於合理化,實有相當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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