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13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在英国苏格兰格拉斯哥闭幕,大会就《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达成共识1。此前,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旗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于11月5日刊发了供上市发行人参考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在KPMG IMPACT / 毕马威影响力计划下,我们在近期陆续发布了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系列文章,希望借此与您分享前沿与见解。本文章为特别篇,旨在介绍气候信息披露《指引》的主要内容,以及我们的解读和建议。

2020年7月起,香港联交所修订《环境、社会及管治汇报指引》,加入TCFD建议的元素,如要求董事会监管ESG事宜、就若干环境关键绩效指标订立目标及披露重大气候相关事宜的影响。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亦已宣布,拟于2025年或之前强制实施符合TCFD建议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

气候信息披露指引

香港联交所已将TCFD的多个主要建议纳入了ESG汇报规定。作为一份指导性文件,香港联交所本次发布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旨在为促进企业遵守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提供实用指引,并按照相关建议做出汇报。其指引对象为尚未就气候相关议题建立实质内部专门知识的公司,并希望减轻目前大部分公司在TCFD汇报时面对的挑战,包括:

  • 对气候变化议题相关的概念缺乏理解
  • 资源不足(例如,公司没法找到可持续发展专家及缺乏数据)
  • 角色及职责不清晰
  • 不同企业部门缺乏关注意识

《指引》对于管治架构,情景分析,风险识别与管理,指标目标设定以及气候行动策略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指出了需要披露的关键要素,并详细说明各项目的、工作流程、披露准备及潜在提升。

信息来源《气候信息披露指引》,毕马威整理

毕马威观点

在未来几十年,气候变化风险将是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毕马威针对本次《指引》的8个主要步骤,做出解读与分析,供企业参考:

确定适合自身情况的气候风险管理策略

企业应注意本次发布的《指引》仅为采纳及遵守TCFD建议的其中一个推荐方法,采用步骤的顺序可因行业及公司而异,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调整。且8个主要步骤之间具有联动性,每一个步骤均为其他步骤提供反馈。企业应定期检讨相关评估的适用性,做到持续更新。

联动性 提供反馈 持续更新


有针对性的识别气候相关实体风险

企业应与持份者保持密切的沟通,识别与企业自身相关性较高的实体风险(如热浪、海平面上升、洪灾、水资源短缺等),可使用定性评估或定量评分的方法对已识别风险进行排序,将气候相关考虑因素纳入企业业务策略与业务决策过程。

实体风险 排序 决策过程


积极响应重大气候转型风险

企业应重视重大转型风险,转型风险通常会对企业长期发展产生影响,具有系统性和全局性的特点,企业可将业务与重大风险对应,从转型风险的广度和深度方向考虑业务发展方向。

 转型风险 系统性 全局性


制定目标和行动计划并落实

企业制定目标有助于自身的度量及监察气候相关风险,管理或适应此类议题的进展情况,且有助于持份者评估企业面临的影响;制定与选定目标相关的优先行动及完成进度的行动计划,并通过不断检讨及监察计划,评估计划的成效。

度量与监察 管理与适应 持份者


在未来几十年,气候变化风险将始终是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企业现在应该采取行动,以确保企业具备抵御即将到来的气候变化风险(尤其是各国政府的碳中和目标带来的转型风险)的能力。鉴于中国政府承诺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现有经济结构将不可避免地发生重大变化,能源供应也将面临转型。企业应该考虑政府实现净零排放目标的进程对自身业务(包括运营及供应链)的影响,并制定适当的战略应对方案。通过此次发布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企业能够更有效地根据TCFD的建议做出气候变化汇报,规范管理气候变化与合规相关风险,从而把握气候变化带来的机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毕马威后续会继续发布TCFD系列相关文章,对于指标与目标方面进行分析;以及对于香港联交所本次发布的《有关2020/2021年IPO申请人企业管治及ESG常规情况的报告》进行解读,敬请期待。

注释:

【1】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决议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1年11月
https://www.mee.gov.cn/xxgk/hjyw/202111/t20211115_960220.shtml

【2】香港联交所刊发《气候信息披露指引》,香港联交所,2021年11月
https://www.hkex.com.hk/news/regulatory-announcements/2021/211105news?sc_lang=zh-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