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气候风险
  2. 运营和行为风险
  3. 治理与战略/声誉风险
  4. 监督方法

具体内容:

气候风险:

  • 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建议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和其他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和低碳项目提供长期和低成本的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
  • 中国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碳减排领域,将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提供碳减排贷款;
  • 央行和绿色金融体系监管者网络(NGFS)发布格拉斯哥宣言,制定了提高金融体系对气候相关和环境风险的抵御能力的计划并扩大支持向可持续经济转型所需的资金流动,同时列出了NGFS在未来几年为实现这些计划将采取的具体行动;
  •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发布了关于有效管理和监管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原则的公众咨询,旨在促进以原则为导向的方法,以改进银行与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相关的风险管理实践和监管实践;
  •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发布关于气候变化金融风险的最终审慎实务指引(CPG 229),旨在帮助银行、保险公司和养老金受托人管理气候变化的金融风险;
  •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了新的金融稳定监督框架。该框架支持FSB对漏洞进行全面、有条理和有纪律的审查,从而有助于识别和解决金融稳定面临的新风险。

运营和行为风险:

  •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净额计算衍生工具交易对手风险敞口和计提资本;
  • 香港金管局(HKMA)根据《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第628章)第196条,发出全新《实务守则》篇章OCIR-1:处置规划──处置中的运作持续性旨在确保对持续执行关键金融功能以及适时支持稳定后重组属不可或缺的服务在处置中的持续运作;
  • 香港金管局(HKMA)发布零售银行前台部门奖励制度重点检讨中期报告,旨在使前台部门奖励制度与银行客户的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并确定全行业的通用做法于业内分享;
  •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发布关于复苏计划指标的指引。该指引为制定复苏计划指标框架建立了一种欧盟通用的方法,为指标的校准、监控和违规通知提供了额外的指导。

治理与战略/声誉风险:

  • 二十国集团发布《罗马宣言》,该宣言涉及广泛的问题,包括可持续金融、非银行金融中介、货币市场基金弹性、跨境支付(包括全球稳定币)、金融包容性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等;
  •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全体会议报告。会议讨论的内容涵盖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EMDE)特别相关的问题以及FSB 2022年的工作计划;
  •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在第28届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会议之后发表了一份声明,强调了其在2020-2024年战略计划方面的主要成就及其对影响保险业的发展趋势的关注;
  •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根据投资公司指令(IFD)发布了修订后的投资公司内部治理指引, IFD包含对投资公司的特定治理要求,与资本要求指令(CRD)下已经适用的要求并行并一致。

监督方法: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设定了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两个监管指标,并将监管要求分为三个层次;
  •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发布了2022年欧洲监管计划(ESEP),确定了欧盟监管关注的五个关键主题;
  • 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批准了新的电子支付监管框架。欧元体系监管框架(PISA框架)主要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计划和安排,其中包括了对电子支付的评估方法和豁免政策;
  • 印度储备银行(RBI)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NBFC)基于规模的监管(SBR)框架,将根据NBFC的大小、活动和感知风险确定四个监管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