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7月18日向G20提交的税收报告以及7月22日召开的税收谈话中,OECD均表示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新规则蓝图定于今年10月发布。考虑到新规则对跨国企业的重大税务影响,跨国企业应密切关注这一进展。

背景

为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2019年5月,G20/OECD包容性框架通过了一项包含两大支柱的工作方案:

  • 第一支柱试图对利润分配和联结度规则进行协调一致的审查,以重新分配征税权。
  • 第二支柱侧重于解决剩余的BEPS问题,试图在其他管辖区未行使其主要征税权,或付款享受低有效税率的情况下,赋予其他管辖区“回征”税款的权利。

今年1月,包容性框架通过了《第一支柱统一方法的框架概述》和《第二支柱的进展说明》。从2月至今,围绕两大支柱,OECD召开了4次指导小组会议,15次工作组会议,得益于各成员的专业知识以及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两大支柱都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尤其是第二支柱进展迅速。然而受新冠疫情影响,原定于在今年7月召开的包容性框架大会上就两大支柱关键政策特征达成一致的决定推迟到了今年10月。

除此之外,包容性框架成员也一直在讨论今年年底可向G20交付的工作成果。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在最近的一封信函中表示,建议暂停第一支柱的谈判,到今年晚些时候再恢复。在第二支柱的谈判上,秘书处表示可于今年画上句号。然而,在分开实施两大支柱以及分阶段实施第一支柱上,各包容性框架成员存在很大的意见分歧,一些成员支持将两大支柱分开达成协议并实施,但另一些成员呼吁将两大支柱作为一揽子计划加以通过和实施。

毕马威观察

第一支柱的进展

今年1月通过的《第一支柱统一方法的框架概述》包含11个基本要素(见下图)。迄今为止,所有这些要素都得到了讨论,也取得了进展。

《第一支柱统一方法的框架概述》包含11个基本要素

在金额A方面:1)税基、收入来源要素取得了重大进展;2)范围、数额要素、以及美国的安全港提案需要继续研究以达成一致;3)正研究各种简化方法以降低统一方法的复杂度,如减少需要细分的企业数量,简化消除双重征税的程序,以及范围和联结度方面寻求更简化的方法。与此同时,金额B和金额C也都不断向前推进。

今年10月,OECD秘书处将向包容性框架提交一份第一支柱框架报告,以供批准。但OECD也指出,在美国大选前就第一支柱达成政治协议存在困难。

第二支柱的进展

在第二支柱四项规则(即:所得归入规则、转换规则、征税不足付款规则、应税规则)的具体设计上,OECD已开展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如税基确定中的永久性调整清单的制定;范围内税种的确定等。此外,排除、上述四项规则的设计和范围、与美国GILTI和BEAT的兼容性、以及最低税率等问题也得到了考虑。同时,OECD还着重于研究简化方案,以降低辖区汇总法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带来的合规成本。

今年10月,OECD秘书处将提交给包容性框架一份详细的第二支柱报告,以供批准。在这期间,OECD可能将就第二支柱举行公众咨询,具体咨询内容取决于10月份达成何种政治协议。

第二支柱的进展

影响评估

目前OECD还在研究两大支柱对经济和税收收入的影响。OECD计划在今年10月之前完成一份经济分析和影响评估报告。初步测算结果表明:

  • 第一支柱会适度增加全球税收收入,第二支柱将大幅增加全球税收收入。但最终结果还受到规则的具体设计以及各管辖区和跨国企业对规则做出的行为反应的影响。
  • 两大支柱很可能不会对全球投资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但可能会对投资地点产生重大影响。两大支柱将减少跨国企业有效税率的分散和利润转移的好处。

毕马威建议

两大支柱实施后,跨国公司的有效税率可能会提高,税负可能会增加,投资架构可能需要重塑。不过考虑到跨国公司获得的税收确定性也将增强,两大支柱对跨国公司的整体税务影响还需个案分析。鉴于10月是一个关键节点,包容性框架将就两大支柱的报告进行审议和批准。建议企业抓紧了解两大支柱的具体内容,评估对企业的影响,并积极反应自身诉求,同时为政策的落地提前做出必要的准备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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