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隨著COVID-19疫情持續嚴重損害全球經濟,香港政府於2020年4月8日推出了新一輪的支援措施,總額達1,375億港元,以支持企業和個人。整套方案約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5%,涉及的範圍十分廣泛。這些措施將有助企業渡過困境,減輕市民和企業所承受的部分經濟負擔,並最終協助香港經濟在疫情受控後復蘇。

最新一輪措施建基於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的1,200億港元的紓困措施以及立法會於2020年2月21日通過的300億港元的抗疫基金。政府迄今提供的紓困措施總額已達到2,900億港元,約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9.5%。詳細資料可以在這裡找到。

政府宣布的最新支援措施中包括四個組成部分:

  1. 保留職位,創造職位和提升工作效能;
  2. 為特定行業提供援助;
  3. 政府寬減租金、豁免費用、提供貸款及延後還款,以助減輕財政負擔;和
  4. 由政府促成的其他援助。

保留職位,創造職位和提升工作效能

政府將推出涉及800億港元「保就業」計劃,向合資格僱主提供工資補貼。補貼為期六個月,按僱員每月工資的50%計算,工資上限為港幣18,000元,每位僱員每月最高補貼金額為港幣9,000元。措施是為了幫助合資格僱主保留其僱員,並且以僱主不裁員為條件。預計將有150萬僱員受惠於此計劃。

「保就業」計劃不只是針對遭受重創的行業, 而是所有行業為僱員作出強積金供款的私營機構僱主均符合資格。有待釐清的是,該計劃是否將覆蓋有關機構的所有僱員,包括那些豁免加入強積金的僱員,例如新僱員或某些外籍員工。 「保就業」計劃的主要豁免者包括政府,法定機構和政府資助機構員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出,僱主可靈活指定一月至四月的其中一個月,作為該津貼的計算依據。補貼將分兩期發放給合資格的僱主,第一筆補貼將不遲於2020年6月發放。有關補貼的申請及其他細節,預計將很快發布。

強積金計劃沒有涵蓋的行業,如飲食,建築和運輸(主要是的士和紅色小巴司機),將在特定行業的計劃中得到幫助。而向強積金供款的自僱人士亦會獲得一筆過資助。

其他措施包括在未來兩年內在公私營部門創造30,000個時限職位,支持不同行業僱員學習新技能以及幫助企業採用和應用科技。

為特定行業提供援助

政府將動用210億港元,支援 16個受疫情嚴重影響的行業,包括中小型交易所參加者及證監會的持牌人,旅遊業,建築相關行業,教育,校車營辦商及航空業 。

政府寬減租金、豁免費用、提供貸款及延後還款,以助減輕財政負擔

為了進一步幫助中小企業,政府還考慮通過根據擔保額增加每個企業的最高貸款額來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計劃。對於80%和90%擔保下的貸款,將提供不超過3%的優惠利率,為期一年。

其他措施包括為政府處所的租戶提供75%的租金減免六個月,豁免醫護專業人員的註冊/登記費三年,將應於2020年4、5和6月繳交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納稅人自動提供三個月的延期。地鐵公司還將從2020年7月1日起六個月, 將票價降低20%。

由政府促成的其他援助

在COVID-19疫情期間受打擊最嚴重的行業之一是航空業,該行業幾乎陷入停頓。機場管理局將為航空公司及提供直接支援的營運者提供20億港元的額外紓緩措施,以緩解其資金壓力。

香港金融管理局將調整規管準則, 釋放合共一萬億元的借貸空間,使銀行可以在特定時期內向客戶提供“還息不還本”的安排,以幫助其為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流動資金。

此外,保險業監管局將協助各主要保險公司為客戶提供寬限期,讓個人人壽、危疾及醫療保單持有人在一段指定期間內無須繳付保險費。

畢馬威的觀察

COVID-19對許多本地以至全球的企業帶來災難性的經濟影響。畢馬威非常歡迎最新一輪的措施,幫助減輕陷入困境的企業和個人的財政壓力。然而,對實施有關方案時有一些細節需要解決和闡明。

需要注意的一些關鍵點包括:

  • 從稅務的角度來看,目前尚不清楚從這些措施獲得的補貼是否應稅。一般而言,與貿易、專業或業務有關的補助金或補貼應根據《稅務條例》第15(1)(c)條徵稅,除非該款項特定用於資本支出。 因此,稅務局會否就作為經濟援助而獲得的資助或補貼是否應稅提供指引,或者政府會否對此補貼提供特定的豁免,仍有待觀察。為了令企業得到最大的補助,我們期望政府積極考慮該等資助豁免徵稅,同時仍允許企業保持營業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獲得稅務抵扣。
  • 儘管「保就業」計劃令人鼓舞,並將使各行各業受益,但有關該計劃如何實施的細節尚未公佈。申請補貼之前,企業的主要考慮因素包括:
    • 要申請補貼,僱主需要保證不會實施任何裁員。因此,企業需要仔細研究如何定義“裁員”和需保證多長時間,並與其未來幾個月的人力資源計劃相對照。
    • 雖然可以靈活地選擇一月至四月的其中一個月作為計算補貼金額的僱員人數的基礎,但企業需要考慮其招聘計劃以作出適當選擇。例如,在過去幾個月勞動力減少了,並且沒有計劃進行新招聘,那麼企業便不應該選擇較早的月份作為基礎,否則補貼可能會被收回。

稅務局還宣布了各種行政措施,以協助因COVID-19爆發而遭受財務困難的納稅人,包括:

  • 將2019/20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和薪俸稅報稅表分別推遲一個月至5月4日和6月1日發出;
  • 如提出反對、暫緩繳稅申請以及提交納稅申報表的期限原本在3月23日至5月2日期間, 將延至5月4日;
  • 會計期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2月29日之間結束的實體, 提交國別報告通知的日期延長至2020年6月1日;和
  • 將應於2020年4月,5月和6月繳納的2018/19課稅年度的利得稅,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繳納期限推遲三個月。

總體而言,這些措施無疑是政府對企業支持的舉措。我們鼓勵所有企業仔細考慮其是否合資格申請資助和其他支援措施,包括考慮已經採取的調控成本措施(如有的話)對獲得「保就業」計劃資助的資格的影響。在該計劃的細節公佈之前,我們建議僱主謹慎採取其他調控成本的措施。我們相信不久就能獲得有關如何申請這些措施的更多細節,但我們亦促請政府迅速採取行動,使企業和市民盡快得到援助,經濟得以盡快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