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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试点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做了制度安排。相关法规,自2018年6月6日起生效。
引入存托凭证制度有望吸引中国的“科技独角兽”在境内交易所上市。这是继前不久香港交易所推出“新经济”企业上市制度后的另一重大政策改革,二者相辅相成,为中国的创新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平台。
本期资本市场通讯概述了发行存托凭证的相关要求及安排,适用于尚未上市或已在境外其他交易所上市的试点红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