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周报 - 第五十期
中国税务周报 - 第五十期
第五十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本期《中国税务周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财政部部长肖捷: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2017年12月20日,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署名文章。其中关于“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部分提及,要围绕优化税制结构,加强总体设计和配套实施,推进所得类和货物劳务类税收制度改革,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健全地方税体系,提升税收立法层次,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框架。值得关注的重点内容有:
完善直接税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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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间接税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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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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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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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实施后有关备案工作的公告
2017年12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86号公告(以下简称“86号公告”),对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内地与港澳《投资协议》”)实施后香港、澳门投资者在内地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此前,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港澳《投资协议》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12月18日签署,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内地与香港的投资协议的相关内容,详见毕马威《中国税务周报》(第二十六期,二零一七年七月)】
为做好上述协议实施后香港、澳门投资者在内地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86号公告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 香港、澳门投资者根据内地与港澳《投资协议》在内地投资,所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参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2号修订,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办理。
- 符合规定的香港、澳门投资者,除在线提交《暂行办法》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在线提交内地与港澳《投资协议》规定的香港、澳门投资者证明文件。
【延伸阅读】2017年7月30日,商务部发布《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对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进行修订。新《暂行办法》明确,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和关联并购的,适用备案管理。【详见毕马威《中国税务周报》(第三十一期,二零一七年八月)】
《关于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的通知》
2017年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联合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发改外资【2017】2050号,以下简称“2050号文”),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重点包括:
-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对民营企业“走出去”与国有企业“走出去”一视同仁。
- 民营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实力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
- 民营企业要明确境外投资管理部门和职责,细化境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境外企业设立和授权管理制度及境外投资风险管控制度。
- 民营企业要加强对境外分支机构在资金调拨、融资、股权和其他权益转让、再投资及担保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审慎开展高杠杆投资,规范境外金融衍生品投资活动。
- 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须获核准;其他情形的,须申请备案。不得以虚假境外投资非法获取外汇、转移资产和进行洗钱等活动。
此外,2050号文还对境外投资民营企业在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其他方面,以及履行社会责任、资源环境保护和境外风险防控等方面做出规范要求。
【延伸阅读】2017年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7】74号文,同意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采取“鼓励发展+负面清单”分别列明了鼓励、限制和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领域。其中,对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的投资为限制类境外投资,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详见毕马威《中国税务周报》(第三十三期,二零一七年八月)】
此前,财政部已印发《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财资【2017】24号),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全过程涉及的重要财务问题作出规范。【详见毕马威《中国税务周报》(第三十一期,二零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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