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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工作经历限制,允许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

取消工作经历限制,允许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

中国税务快讯 - 第四期, 二零一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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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17年1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联合发布通知,允许部分无工作经历的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

 

下载中国税务快讯PDF版本

主要内容

适用对象

  • 在中国境内高校毕业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国留学生
  • 在境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籍毕业生

审批条件

  • 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
  • 无犯罪记录
  • 学习成绩优秀,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或 B+/B 以上,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
  • 取得相应的学历与学位
  • 有确定的聘用岗位,从事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
  • 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其他注意事项

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首次为 1 年,期满用人单位拟继续聘用的,可以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后继续聘用,期限不超过 5 年。

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实行配额管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

12015 年上海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939 元

毕马威观察

根据外国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申请在华就业的外籍人员必须有至少两年的相关工作经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具有创新创业潜力的外国人才来华发展。2016 年9 月,外国专家局发布《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在试点地区有条件的放宽了对工作经历的要求。3 号通知的发布可以视为对这一试点方案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方面的进一步细化,并将适用范围推广到全国,体现了中国政府吸引优秀人才的用意。

目前,关于具体的配额还有待进一步明确落实。拟聘用外籍毕业生的企业建议密切关注当地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前期材料收集时间,做好申请准备。毕马威团队也将竭力协助您办理相关手续。

© 2022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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