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6年第53号公告明确预付卡增值税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6年第53号公告明确预付卡增值税税务处理
中国税务快讯 - 第三十七期,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本期《中国税务快讯》将关注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8月18日所发布的2016年第53号公告,该公告进一步解释了预付卡适用的增值税税务处理规定。新规定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并适用于2016年9月1日及之后的预付卡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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